求变的阿里

郑志刚:从阿里的创始人和现任董事长坦承错误,直面问题这件事上,我仿佛看到熟悉的阿里重新回来了。

阿里进入我的研究和观察视野源于阿里在2014年美国纽交所上市不久,我带领我的团队完成的阿里合伙人制度的案例研究。在这篇后来发表在《中国工业经济》的案例研究中,我们的主要观点是,没有直接发行AB股的阿里通过推出合伙人制度在大股东背书下变相实现了“同股不同权”,完成了阿里合伙人与主要股东软银和雅虎之间从“短期雇佣合约”向“长期合伙合约”的转变,成为公司治理实践的重要制度创新。

这是学术界围绕阿里合伙人制度开展的第一个案例研究。从此,阿里和很多其他重要企业一样,进入我的研究视野,成为我长期观察的企业之一。从马云退休张勇接棒,到阿里“在香港以第二上市回归亚洲”和“二次上市”,无论是它的企业传承,还是资本市场行为,由于涉及公司治理的元素,都成为我十多年来撰写的经济评论文章的重要题材。阿里长期留给我的印象是,如同马云的花名“风清扬”一样,它是一位愤世嫉俗,特立独行,敢为天下先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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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管理员 发表于 2024-04-19 6: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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