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Q&A|傳統禮儀體現法庭莊嚴 一文看法庭禮儀:大律師互稱Learned Friend、飲水需用杯載

法律Q&A|傳統禮儀體現法庭莊嚴 一文看法庭禮儀:大律師互稱Learned Friend、飲水需用杯載
圖為終審法院庭內。(Canva圖片/資料圖片)
法律Q&A|傳統禮儀體現法庭莊嚴 一文看法庭禮儀:大律師互稱Learned Friend、飲水需用杯載
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受訪者提供)

區域法院較早前在審理721元朗白衣人襲擊案件期間,有主控官投訴,代表其中一名被告的大律師在另一主控官盤問期間,兩度冷笑及說「癡線」,該大律師否認曾「說出聲」。主審法官重申,任何滋擾也「不要得」,籲該大律師自制【相關報道按此】。明報電子平台組訪問CPH Legal執業律師陳柏豪及其他法律界人士,講解法庭上若干的傳統禮儀。

問:如何理解上述721案件中法官對辯方大律師的批評?

根據大律師的《行為守則》第10.6條,大律師工作時必須時刻保持有禮及文明(courteous and civil) ,包括在法庭內外與對方律師的溝通。如果對方律師的盤問違反了審訊的規則,例如與審訊爭議點無關、錯誤引述證人供辭或重複盤問同一問題等,大律師可向法庭要求對方律師撤回問題。

然而,偶爾難免有大律師因過於投入,在不認同對方律師的盤問方式時,以搖頭嘆氣等方式表達不滿。如情況並不影響對方大律師盤問,法庭通常不會干預。 

問:法庭上大律師之間,為何以「Learned friend」作稱呼?

大律師雖然在庭上唇槍舌劍,為當事人據理力爭,反駁對方的觀點,但同時在傳統普通法下,大律師約定俗成地稱呼彼此為 「Learned friend」(學識淵博的朋友),以表達對彼此的尊重,以及認同對方的淵博知識。 

這亦源於典型的英國式對話技巧,即使在庭上反駁對方,往往亦委婉而有禮,不卑不亢地講述己方觀點,這亦對同為大律師的同儕留有情面。

事實上,在開庭前或散庭後,對陣的大律師不時閒話家常,尤其常見於年資較深的大律師。

問:大律師如何稱呼法官?

大律師在庭上對不同職級的法官有不同稱謂,如下:

.高等法院及以上級別(包括終審法院及上訴庭)的法官:My Lord(男法官)/ My Lady(女法官)

.對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的聆案官(專門處理案件審訊前準備及管理):Master

.對區域法院法官:Your Honour

.裁判法院的裁判官:Sir / Madam / Your Worship

當使用中文聆訊時,大律師一般約定俗成地全部統稱為「法官閣下」。

問:上庭的大律師或律師只可以喝水?可以喝其他飲品嗎?

一般而言,法庭內不應該飲水以外的飲料,以免意外倒瀉時弄髒法庭,尤其是地氈與毛絨座椅等。上庭的大律師及律師飲水時需要用杯盛載,在高等法院的大律師席,一般放有紙杯供大律師使用。曾有大律師在庭上直接飲用支裝蒸餾水,立即被法官制止,更着書記給對方一個紙杯。

部分有規模的大律師事務所,開庭前會有職員預先將大律師們所需的文件夾及文具等送上法庭,當中亦包括樽裝水連同紙杯,可見紙杯是上庭必須品之一。

問:為何大律師陳辭時要站起來?

大律師在庭上陳辭時必須站立,以示對法庭尊重,亦讓法官一目了然知道誰在陳辭。偶爾大律師認為需要打斷另一方大律師陳辭的時候,亦會直接站起來,而正在陳辭的大律師就會停止陳辭並坐下,讓剛站起的大律師講述打斷自己的原因,這令人看來像問答遊戲的規矩,誰站立誰才可說話,而且雙方不能同時站立。

問:法庭上有否其他指定的用語?

若法官向大律師提供協助或提點,或批准他在庭上的申請,大律師通常以「Much obliged」表示感謝法官,而不會用「Thank you」;中文則會說「有勞法官閣下」,而不會用「唔該」。 

另外,當大律師獲得法官批准離席時,很多時候會向法官說「Good day」(祝你有美好的一天)來道別 ,而非「Goodbye」,而因沒有合適的中譯,即使在中文聆訊,大律師離席時通常亦以「Good day」來道別。

問:傳統的法庭禮儀有何重要性?

法庭的傳統禮儀多數並非硬性或明文規定,主要由大律師及法官根據前人的做法,自發承傳下去,而這些外界看來難以理解的傳統禮儀,卻體現了法庭的莊嚴,以及大律師行業的專業及榮譽感等,並維持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

有關公眾於法庭旁聽時的禮儀,可參考終審法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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