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被私自拆后重建 执法部门开出限拆书

本文转自: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 陈浩)4月1日,本报7版刊发《老宅装修成拆建“大动作”惊扰众邻居》的报道,反映静安区一幢百年老宅竟被私自“拆后重建”,并给一旁的小学造成了较大安全隐患。记者从南京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了解到,4月23日,执法部门已制发限拆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要求当事人在整改期限内进行整改。

静安区陕西北路354弄7号,是一幢建于1924年的老房子。前一段时间,该房业主与周边邻居和学校协商称,要进行“装修”。谁料,装修“变卦”,成了拆房,又变成了重建。该户与静安区西康路第三小学共用一堵墙,该房屋的东墙即是学校的围墙。这令许多家长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

南京西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回复记者称,经查,当事人在装修过程中有未经审批擅自扩建、改建的行为:将该房屋底楼北面房间与附屋之间原有通道扩建成房间(面积3.2平方米),其屋顶与二楼原有平台位置相连接,扩大平台面积3.2平方米;二楼原平台封顶成为房间(面积6.19平方米);二楼原屋顶(三角顶)改成平顶,墙体升高1.43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相关法规,执法部门于4月23日向当事人制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并于24日送达当事人,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5月6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如逾期不拆除的,执法部门可以依法报请静安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

记者了解到,目前当事人已开始自行整改,部分自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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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管理员 发表于 2024-04-26 14: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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