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非标”电动车大限已至 专家:应多倾听百姓的心声

本文转自:央广网

央广网徐州4月19日消息(记者杨梦奎)2024年4月14日,是江苏省使用临时信息牌电动自行车的5年过渡期的最后截止时间,依照2020年7月1日出台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此类车辆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江苏省是电动自行车生产和消费大省。数据显示,江苏省两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4000多万辆,仅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就有1400多万辆。

随着过渡期结束,江苏预计有数量庞大的“非标”电动车面临淘汰,巨大的换购市场或将催生电动车产业的蓬勃发展,但是换购的背后也是一个巨大的社会治理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计民生。对此,有专家指出,在面对一个刚需市场和底层老百姓必要的生活和出行工具时,建议政府部门要加强调研,多倾听老百姓的心声。

傍晚下班时等红绿灯的电动车车主(央广网记者 杨梦奎 摄)

新国标下,你的电动自行车可能就是“摩托车”

2019年2月,江苏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该意见结合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下称“新国标”),提出有序淘汰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存量,对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等实行过渡期管理,省内各市、县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车摩托车如何区分(央广网发 截图来自徐州交警官方微信账号)

依据新国标,电动车就分为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车摩托车三种,后两者上路就需要考证、上牌、买保险。

根据新国标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不大于25公里/小时,具备脚踏骑行踏板,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电压导出率不超过48伏特以及整车质量不大于55千克。电动轻便摩托车标准为最高速度不大于50公里/小时,电机功率不大于4千瓦;电动摩托车标准为最高速度大于50公里/小时、电机功率大于4千瓦。

盐城的李先生几年前买的电动自行车,按照新国标要求就属于“电摩”车,需要去换牌、考证、交保险,他说,骑了十几年的电动车,现在居然要去考证,但也没有办法。

南京仍可以上路行驶,苏州启动罚款措施

目前,江苏各地是如何推进这一政策的?记者日前分别拨打江苏十三个地级市的交通安全服务电话12123进行了咨询。南京、镇江、宿迁三地回复非常明晰,“可以继续上路行驶”;苏州、盐城两地已经有具体的措施或通知——过渡期满不可以上路;泰州、常州两地的回复是建议尽快来换牌或者“以旧换新”,接下来可能会有整治;其他城市回复则比较模糊:暂未接到通知说不可以上路,至于上路会不会被处罚也不清楚。

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罚款(央广网发 截图来自苏州交警官方微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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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管理员 发表于 2024-04-19 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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