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养老服务诈骗典型案例 为何民政部反复发文表态、提示提醒?

本文转自: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9日消息(记者王晶)近日,有不法分子假冒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名义开展所谓“颐养家园建设”等活动。对此,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近期发表声明称,表示从未组织开展过“颐养家园建设”“个人普惠养老金方案”等活动,请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提高警惕,不轻信来源不明的相关信息,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财产损失。

官方截图

老年人要注意 官方这两点提示需谨记

2023年8月22日,民政部就曾发布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这7件典型案例是:李某明集资诈骗案“碰瓷”养老机构以异地养老为名集资诈骗、四川遂宁安居盛唐德康养生养老中心案以签订养生养老合同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任某辉集资诈骗案以赠送床位补贴券及回购为名集资诈骗、刘某光等人集资诈骗案以终身养老或高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养护费用、张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老知青养老为噱头吸引老年人预订养老服务、江苏徐州天爱养老服务公司非法集资案以预售养老服务消费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肖某非法集资案以投资购买养老服务为名跨地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布这7件典型案例,揭露诈骗“套路”手段及其危害,希望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保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

实际上,去年9月25日,民政部也曾发文称,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冒用“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的名义,发布线上招聘养老服务志愿者信息。

对此,民政部就有关事项发布两点提示。一是民政部养老服务司从未组织开展过相关线上养老服务志愿者招聘活动。请大家提高警惕,不轻信来源不明的相关信息,避免造成损失。二是社会公众如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招聘养老服务志愿者之名牟利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招聘养老服务志愿者骗取财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警惕以医疗名义 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

此前,民政部发布养老服务领域风险提示。例如,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其中一些企业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没有实际收住老年人并提供照料护理服务,但通过临时租用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开展活动、宣称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碰瓷”养老服务机构,以办卡返利、福利补贴、享受折扣等形式,诱骗老年人办卡储值非法吸收资金。

还有一些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具体而言,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者超出自身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还需要警惕的是,一些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的非法集资。他们往往打着“健康养老”名义,实际上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以医疗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以承诺消费返利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还有以享受“旅居养老”为名非法集资,民政部方面介绍,以邀请老年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或者考察所谓“旅居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储值返利、投资分红、积分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官方将研究出台预付费监管政策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养老服务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认清高额利诱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此前,民政部曾明确表态,下一步,民政部将聚焦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突出风险隐患,研究出台预付费监管政策,加强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全链条监管。同时,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宣传、持续打击四管齐下,持续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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