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税务局:加大力度扶持培育新质生产力

在第33个税收宣传月开展之际,19日,在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税务局介绍了税务部门扶持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工作举措。

扶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扶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支持科研和成果转化、鼓励科技创新投资、扶持制造业产业发展、实施人才培育和激励等方面,涵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等。

促进科研和成果转化方面。在研究与试验开发上,企业研发费用享受100%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支出享受税前扣除。在成果转化上,对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在鼓励孵化上,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免征增值税。在税率上,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降低10个百分点。

鼓励投资科技创新方面。主要是按投资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对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均按照投资额的70%对投资企业和投资人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扶持制造业产业发展方面。主要是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实行留抵退税,对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研发费用实行120%加计扣除,工业母机企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实行加计抵减。另外,对新购进设备、器具实行税前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支持培育人才和激励个人方面。在企业层面,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从2.5%提高至8%,鼓励企业培育人才。在个人层面,对所得通过递延、分期或减免纳税等措施予以激励,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所得可递延纳税,即等到分红或股权转让时缴纳;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可以分期纳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实行减半计税、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落实扶持新质生产力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措施

市税务局着力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巩固“政策红利赋能—研发投入加码—产品质量升级—行业发展加速—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正向链条叠加效应。

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实施“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精准画像,区分企业、政策类型,完善各类“政策礼包”,“点对点”推送政策直达经营主体。二是开展“一对一”精细辅导,对存在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或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存在难点的,提供个性化“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更好理解和享受政策。三是助企防范税收风险,对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风险识别,对存在风险的予以提示提醒,错误享受的可以自行更正申报,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优化重点企业和项目服务。一是开展重点复杂事项“直联服务”,优化税务管家“专人专联、专事专办”联络机制,建立重点税源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复杂涉税事项协调会机制;完善问题快速响应机制,按照“台账管理、分类分流、专员直答、销号处置”的原则及时解决涉税难题;以工作专班形式主动服务北湖未来科学城建设,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提供税务保障。二是打造(拟)上市企业“全周期服务”,提供政策帮享、财务“体检”、(拟)上市税务咨询等服务,打造“税收政策+温馨提示+办税指引”的全景式服务场景,推动(拟)上市企业发展壮大。三是开展精准分析“护航服务”,对重点税源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开展重要政策解析、行业发展分析、内控建设探析、涉税风险剖析,多维度、全流程提供涉税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健康经营发展。

持续优化办税缴费举措。一是实行纳税服务清单化管理,建立《“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三专三制”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工作清单》等纳税服务清单,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机制,推动涉税服务流程更优、材料更简、成本更低、速度更快、效能更好。二是构建智能便捷服务体系,扩大税费事项全程网办范围,实现部分高频业务智能审批;大力推行远程帮办,打造“智慧办税中心+实体办税厅+智能帮办”的立体式智能办税模式。三是实现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依托“金成工作室”“金成纳税服务团队”,从“以办税缴费为主”向“以响应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诉求、处理复杂办税缴费事项、解决税费矛盾争议、满足个性服务需求为主”转型;将部分基础管理事项前移,实现一体化集中化办理;合理规划办税服务厅区域布局,逐步压减实体窗口,扩大自助办税规模,不断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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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昕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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