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宣判2起拒执案件 厦门翔安法院向拒执罪“亮剑”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4月19日电 1件判处实刑、1件判处缓刑……18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简称翔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2起拒执犯罪案件,期间还组织了16名被执行人到场旁听接受教育。

据悉,此举旨在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强化宣教威慑,持续营造高压氛围,督促更多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等。

庭审现场。翔安法院供图

当天,翔安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郭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据了解,该案源起于王某与郭某借贷纠纷——2012年11月,翔安法院对此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郭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40万余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郭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翔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时,因郭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工作人员介绍,2023年初,翔安法院执行局查得郭某有可供执行的足够财产,遂依法对该案恢复执行,但郭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拒不到案接受调查,于是法院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此后,迫于刑事追究压力,郭某主动联系申请人王某并履行全部还款义务71万余元,最终在取得申请人谅解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而另一起拒执罪案件,翔安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该案件也源起一桩民间借贷纠纷,在翔安法院作出判决后,李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因发现当时李某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2023年1月,执行法官获悉李某曾在外市向他人租赁农田从事蔬菜种植,遂前往调查并查明,李某已于2022年5月将承包的土地及生产设备转租转让他人,且为逃避执行采用现金等方式收取转让费27万余元,因此依法对该案恢复执行,但李某经通知拒不到案接受调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送达《移送追究拒执预通知》后仍不履行,执行法官遂将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李某被抓获归案。

翔安法院近年来加大力度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翔安法院供图

其实,上述是翔安法院近年来加大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避债务、逃避执行或抗拒执行行为的一个缩影。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翔安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案件25件32人,该院作出有罪判决13件,其中4件案件入选同期全市十大拒执罪典型案例;今年以来,翔安法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件6人,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已提起公诉3件3人,翔安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

“任何企图逃避执行行为,终究逃不了法律制裁。”翔安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持续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不断助力辖区乃至厦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同时,劝诫各类案件的被执行人自觉如实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确无能力履行的,应主动联系执行法院配合调查,否则,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和成本甚至人身自由代价。(余乃鎏 彭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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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管理员 发表于 2024-04-19 14: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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