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额度 减轻压力 满足需求 济宁公积金政策调整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大众网记者 王爽爱 济宁报道

4月18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4场),解读《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大众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去年以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贷款政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优化,今年又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发布会现场

提升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能力,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额度计算方式

按照多缴多贷的原则,双缴存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济宁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缴存时间系数及余额倍数,余额倍数统一调整为20倍,自今年3月1日起,余额倍数由20倍提高至25倍,并依据个贷率情况动态调整。

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济宁住房公积金中心放宽房屋套数认定标准;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最低首付款降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30%;取消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12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将借款条件由建立公积金账户、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缩短为6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

充分满足异地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异地贷款取消本市户籍和工作地限制,不再要求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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